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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

李鹏强调要继续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法律制度
2000-12-29 来源:光明日报 刘思扬 沈路涛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八次法制讲座。李鹏主持讲座并强调,要继续加强金融法制建设,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,为确保金融安全、高效、稳健运行,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,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。

今天法制讲座的题目是: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,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吴志攀教授主讲。吴志攀介绍了金融法的概念、特点及其主要内容,并就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修订现有金融法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立法、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改革、金融机构自主权、金融资产市场化等问题提出了建议。

讲座结束后,李鹏发表讲话。他指出,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,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。党和国家十分重视金融工作。这些年来,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、整顿金融秩序、防范金融风险、保持金融稳定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采取了有力的措施,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李鹏强调,加强金融法制建设,对规范金融主体及其行为,强化金融监管,防范金融风险,促进国民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康发展,具有很重要的意义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,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,总结国外金融业发展的经验教训,根据我国金融工作的实际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法、商业银行法、担保法、票据法、保险法、证券法等法律,对我国金融业的组织、活动、管理,以及金融市场的运行等,作出了明确规范,为加强宏观调控,调整经济结构,提高经济效益,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

李鹏强调,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根据形势的发展,对做好金融工作提出新的要求。我们要抓紧制定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,如信托法、投资基金法等,并对现行有关法律中不适应的内容加以修改。还要严肃法纪,加强金融执法,提高全社会金融法律意识。

副委员长田纪云、姜春云、邹家华、王光英、布赫、吴阶平、彭珮云、何鲁丽、周光召、丁石孙、成思危、许嘉璐、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出席了今天的法制讲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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